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,拟定龙华区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;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区信息化发展战略及规划。 (二)建设和管理区电子政务内、外网络,实现区党政机关网络和相关单位的互联互通;整合业务需求,组织建设综合性业务系统;建立数据对接和复用机制,实现信息资源共享;提供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技术支撑。 (三)承担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、协调工作;负责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的规划、协调工作,制定全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,建立全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。 (四)承担区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,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信息安全保障工作,组织建立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及区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。 (五)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工程项目的咨询评估。 (六)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