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,根据《预算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35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40号)有关规定,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,我局制定了龙华区2017年预算中期调整方案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调整背景
此次我区预算调整的主要背景是:一是年初预算草案经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后,结合区委、区政府工作部署,部分新增重大项目要尽快落地;二是随着城市管理治理“双提升”整治行动和城市更新等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,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;三是对部分单位年初预算已安排、但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定年内无法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项目,以及临时性新增工作任务等原因增加支出的项目,在实际执行时依法进行相应调整。
二、调整思路和原则
根据新预算法要求,结合我区预算执行情况,按照“依法依规、围绕重点、突出民生、厉行节约”的思路,对我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,调整的主要原则有:
(一)以预算执行为目标导向,确保年度预算执行进度。将预算执行进度作为预算中期调整的重要考量因素,由各单位逐项梳理年初安排的预算项目,对于预算执行中确定无法完成的项目提前研判,及时调整;对于新增项目准确测算本年度的资金需求,确保本预算年度结束前全部执行完毕。
(二)依法盘活存量资金,充分保障事业发展需求。严格按照《预算法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要求,财政部门积极盘活收回存量资金,纳入预算用于保障我区各项事业发展。
(三)贯彻落实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,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。对于单位提出的增资事项,严格按照细化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审核。各项增资事项需提供相应依据文件,包括上级政策文件、区委区政府的会议纪要等。做细做实各项预算调整事项,确保调整后的资金安排切实可行。
(四)严控一般性支出,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。一方面,合理保障单位正常人员增资需求,同时按照厉行节约要求,涉及会议、差旅和培训等严控类一般性支出一律不予安排。另一方面,按照轻重缓急,优先安排关系民生福利、促稳定、保增长项目,重点保障城市治理“双提升”、征地拆迁等城市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支出,以及教育、卫生、治水提质等重点民生支出。
三、具体调整方案
按照上述思路,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盘子调增67.9亿元,从年初267.4亿元调整为335.3亿元;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不变。
(一)财政预算收入调整建议
1.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: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稳增长盘存量的要求,调入清理历年专户存量资金67.9亿元,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。加上年初预算267.4亿元,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35.3亿元。
2.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维持不变。
(二)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建议
按照收支平衡原则,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335.3亿元,增加支出67.9亿元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盘子不变。
1.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335.3亿元,增加支出67.9亿元。其中:本级支出调增16.1亿元,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.8亿元。本级支出预算的调增主要是根据1-7月份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,加大财政统筹力度,调减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较慢、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、调剂年初预留引导基金支出用途等,调整用于其他刚需或急需开展的项目。调整后,地方本级支出由年初预算260.6亿元调整为276.7亿元,调增16.1亿元,调增幅度约为6%。具体调整建议如下:
(1)重点项目支出调增27亿元。
一是出资12亿元组建龙华人才安居公司;二是注资龙建发15亿元参股中小担集团。
(2)区直各部门支出调增3亿元。
区直各部门支出调增3亿元。新增需求主要是养老保险并轨改革、区教育局落实全市“两免一补”政策、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业务用房租赁开办等刚性支出及重点民生项目。(详见附件)
(3)街道各部门支出调增0.1亿元。
街道各项新增支出主要通过内部资金调剂解决,增加部分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补缴、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和职业年金的政策性追加经费。(详见附件)
(4)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调增56.5亿元。
一是根据区发改局统筹调整安排,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常规性基建支出调减17.8亿元;二是购买北站物业增加2017年政府投资计划74.3亿元。
(5)政策性专项调增2.5亿元。
一是政策性增人增资调增4亿元;二是其他支出(预算准备金)调减1.5亿元。
以上五项共计调增当年支出89.1亿元。
(6)产业专项资金调减2亿元。
产业专项资金年初安排数为10亿元,考虑到当年部分产业专项政策在逐步调整完善,部分项目存在跨年支付的问题,结合上半年实际支出进度,建议调减当年度专项资金2亿元,统筹用于其他增资事项。
(7)引导基金调整用途71亿元。
年初预留政府引导基金支出71亿元,在预算执行过程中,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,结合审计要求调整该指标统筹用于各项重点项目支出,主要用于注资龙建发公司组建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、增资龙建发公司参股中小担集团、购买北站物业等。
(6)—(7)项共计调减当年支出73亿元。
(1)—(7)项增减调剂后,实际新增当年支出16.1亿元。
综上,地方本级支出由年初预算260.6亿元调整为276.7亿元,调增16.1亿元。
(8)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.8亿元。
根据新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,为达到跨年度平衡稳定,相应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51.8亿元。
2.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情况
根据区发改局统筹安排,国土基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调增5.1亿元,调减7.7亿元,净调整-2.6亿元。国土基金支出调减2.6亿元,相应年终结余增加2.6亿元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规模保持不变。
四、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
(一)关于三公经费调整的说明
考虑到龙华今年升格为行政区,市政府批复的出国人员和批次有所增加;同时,因公出国(境)费用科目统计口径变化,将因公出国培训费支出纳入统计范围,需调增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,建议由年初预算的165万元调整为280万元。
(二)政府投资计划总盘子的说明
政府投资计划总盘子由年初87.4亿元调整为151.2亿元(含北站购置物业74.3亿元、年度政府投资项目76.9亿元),调增63.8亿元。经与区发改局测算,建议安排实际配套资金盘子141.3亿元,含北站购置物业74.3亿元、年度政府投资项目67亿元,调增53.9亿元。
附件:龙华区2017年财政总收支调整表.pdf